给网络语言一个登堂入室的通道
从3月1日起,如果在上海的政府文件、教科书和新闻报道中出现诸如“美眉”、“恐龙”、“PK”、“粉丝”等网络流行语言,将被判定为违法行为。这是3月1日起开始生效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规定。
笔者以为,一些网络语言,即使是现在被一些人认为“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但在经过广泛运用后,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已具有了极强的生命力,就不宜以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为由拒之于公共媒体、国家机关和学校课堂等使用正式语言的场所的门外,而有必要将其吸纳进去。
何况,什么是“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判断标准,其实也是一个演化过程,“干部”一词当年从日本传来时,也不是当时公认符合规范的词汇,但现在是公认符合“现代汉语词汇”规范标准。再比如版主、主页、链接、下载、上传等现在为人们所广泛接受的词汇都源自网络,也许刚出现时也是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的规范标准,但现在也为人们所公认。而现在的“美眉”、“恐龙”、“PK”、“粉丝”等网络流行语言不为主流语言学家所认可,当然也不为公众都熟知,但也许将来某一天它们盛行、为公众所熟知和通用,也就有可能符合“现代汉语词汇”规范。
所以,上海市的实施办法仅仅就不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出要进行规范以及要求有关部门进行监督与管理还不够,还应当设立法定的部门和法定的程序(比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通过征询公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的方式)来对包括网络语言在内的非正式语言进行审核认定,判断其是否可以随着时间的演变具备了进入公共媒体、国家机关和学校课堂的条件,并允许它们在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和新闻报道中使用,让它们有机会“登堂入室”。毕竟,公共媒体、国家机关和学校课堂的语言与现实中活生生的语言不能永远隔着两重天! (作者: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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