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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趣卖名牌服饰惹官司 庭审焦点商标专用权


加入时间:2006-3-28 中国下载吧



在不少商品交易网站,“ONLY”、“VEROMODA”和“JACK&JONES”这三个品牌几乎都是见“网”几率最多,交易率最高的品牌之一。可这3家品牌的所属公司丹麦AKTIESELSKA-BETAF21.NOVEMBER2001公司(下称“21日公司”)却认为网上销售的行为没有他们公司的授权,将易趣网告上了法庭,昨天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案件由来易趣热卖“未授权经销”服饰

据了解,21日公司从MTHP有限公司(丹麦)受让上述商标权,并在中国境内仅授权独资子公司绫致时装(天津)有限公司(下称“绫致公司”)享有上述三枚商标使用权,有权生产和销售该品牌。

2004年初,绫致公司发现易趣网上出现了大量未经授权的“ON-LY”、“VEROMODA”女子服装服饰和“JACK&JONES”男子服装商品交易信息,以二分之一市场售价甚至更低的价格销售。更可搜索到冠以“ONLY大卖场”、“ONLY专卖”、“VEROMODA专柜”等的店铺多达72家,甚至部分信息还带有注册商标标志。在多次交涉未果后,21日公司将易趣网告上法庭。

该公司认为,易趣网准许他人在其平台上销售侵权商品,侵犯了公司商标专用权,要求易趣网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支付20万元赔偿款并登报道歉。

庭审焦点易趣网是否侵犯商标专用权

庭审中,易趣网是否侵犯了21日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成为双方争议焦点。

易趣网代理人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高俊律师认为,易趣网只提供一个交易平台,因而不应该对销售侵权商品承担责任。同时,网上所有的用户信息均由用户直接上传,不是网站发布的。更何况,很多商品都只有1件,不能排除用户销售二手货的可能性。他认为,作为商标权人,21日公司应该直接找销售发布侵权商品的人士,而不是找只提供平台的易趣网。

21日公司的代表律师表示,单从网页上看,这些信息都是在易趣网上发布的,所以他们追究易趣的侵权行为。至于发布侵权信息用户的责任,应该由易趣去追究。

同时,21日公司还当庭出示了两件从易趣网上购得的“ONLY”和“VEROMODA”的衣物,这两件衣服经过该公司设计人员的确认为假货。易趣提供了这个交易平台,并从中收费牟利的行为,是为用户的销售假货,提供了便利,也已经构成侵权。

但易趣认为,他们并没有参与到任何商品的销售交易过程中去,所收的费用只是服务费,而不是就交易进行收费。由于21公司提出追加“亿贝易趣”为本案的第三被告,因此本案将择日再审。

-交锋

易趣:我们只提供一个交易平台,不应该对销售侵权商品承担责任。

21日公司:信息都是在易趣上发布的,所以应追究易趣的侵权行为。(陈轶珺 魏梦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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